在濟南市環境監測站,工作人員在環境監測車內向公眾講解設備工作原理。
山東省環保廳在“環保開放日”期間組織青少年參觀“治用保”小流域綜合治理模式科普教育基地。
“環境質量怎么監測?”“污水處理后真的可以養魚?”“霧和霾有什么區別”……日前,在山東省環保廳組織的環保開放日活動現場,來自濟南市天橋區政府以及街道辦的40多位參觀者紛紛開啟提問模式,而技術人員耐心地為大家一一解答。
這樣的活動,山東省環保廳每個月都要組織一次。這也是山東主動向社會開放環保設施,提高公眾的環境保護意識,保障公眾環境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的一個縮影。
近年來,山東省環保廳圍繞“創新形式、引導公眾、提升質量”三條主線,不斷強化環境信息公開,拓寬公眾參與渠道,讓公眾走近環保設施、了解環保進程、參與環保行動,推動環保公眾開放工作常態化、規范化。
◤直觀了解全程體驗,改變對身邊環境的認識
為加大推進環保設施向公眾開放工作力度,山東省環保廳主動與住建部門對接,積極推進上報環保設施推薦名單,并最終確定山東省環境信息與監控中心、光大水務(濟南)有限公司、光大環保能源(濟南)有限公司3家單位,作為2017年向公眾開放的環保設施和城市污水垃圾處理設施。
記者了解到,山東省早在2013年就建立了“環境監測開放日”制度,省、市環境監測、環境監控部門每月定期向社會公眾開放。通過展示、互動等方式,普及環境知識,讓公眾直觀了解或參與環境監測分析、環境質量控制、環境信息發布等主要環節,零距離接觸監測儀器設備,體驗環境監測全過程。
在山東省環境信息與監控中心,來自濟南市奧龍小學的學生們被一塊巨大的顯示屏所吸引,駐足停留。得知監控中心可以隨時調閱全省各地的環境監測數據,自己身邊的空氣質量時刻都處在監控中時,孩子們不禁連連稱贊,紛紛表示:“沒想到現在的環境監測技術這么厲害。”
通過專業人員的講解、展示、互動等方式,讓前來參觀的大朋友、小朋友們直觀了解和參與環境監測各個環節,他們也對身邊的環境有了全新的認識。
把每月最后一個星期五定為環保開放日,山東省環保廳的環保開放活動已經堅持了4年多,2000多人參與其中。
這些參觀人員來自各行各業,有基層環保職工、黨校學員、在校學生、社區居民等。環保開放日的設立,充分顯示了環保部門坦誠、開放的姿態,搭建了與公眾溝通交流的平臺,向社會展示山東環保的先進理念、科學方法和工作成效。
◤與教育基地創建相結合,搭建公眾交流平臺
為進一步推進環境設施向社會開放,山東省在現有環保設施中,建設了一批省級環境教育基地。通過創建活動,使更多的環保設施向公眾開放,為公眾學習環保知識、參與環保實踐提供平臺,產生了良好的社會效應。
為此,山東省環保廳聯合省教育廳開展省級環境教育基地的評選工作,制定相關方案和評估標準,要求環境教育基地必須具有較好的基礎條件和社會效益,申報類型包括環保設施類單位,并能夠常年對外開放。
每個入選的省級環境教育基地都各具特色,如以中水站、污水處理站為實體展館的廠區;多角度展示垃圾焚燒發電文化,將科普知識融入到整個園區的垃圾處理廠;通過模擬“零污染、零排放”的生產流水線,展示循環經濟理念及應用的基地等。
給公眾留下深刻印象的山東省“治用保”小流域綜合治理科普教育基地,不僅擁有占地2000多平方米的人工濕地,還有效解決了省環保廳辦公區分散式點源污水直排的問題,每月可節省水費約3000元,在科普教育的同時,也具有實用和示范推廣效應。
◤公開環境行為信息,公眾成為企業監督“新主人”
在淄博市齊魯石化公司“公眾開放日”活動中,市民可以參觀污水處理廠、生物指示池等場所。展示區里11瓶顏色各異的水,顏色由深向淺依次排列,每一瓶水都對應著污水處理的一步流程。通過顏色的變化,參觀者可以直觀地感受到污水處理的效果。
在東營,以聯合環境(東營)水務有限公司污水處理廠這一環境教育基地為依托,以臨港產業區人工生態濕地、東營黃河三角洲三峰生態能源有限公司垃圾焚燒項目等為紐帶,全力構建綠色生態環保宣傳教育圈,不斷拓展環保科普和環境體驗的渠道和平臺。
在濰坊,光大環保能源(濰坊)項目將每月第二周的周五定為企業開放日,定期向社會公眾開放。
在威海市第三污水處理廠,人們可以看到污水處理和生態景觀有機融合的典范,了解國內外污水處理的主要工藝及節約用水等方面的知識。
為進一步加大環境信息的公開力度,山東省環保廳還主動接受微博網友的建議,與山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聯合發布《山東省污水排放口環境信息公開技術規范》。要求全省廢水直排環境的省控重點監管企業和所有城鎮污水處理廠等,利用一年的時間,分3個階段逐步在廠外設置一個排污口和采樣點,并設置電子顯示屏,實時公布污染物在線監測數據等環境信息,方便公眾監督。
污水排放口環境信息公開在全國屬首次,這是山東環保部門積極公開環境信息、拓寬公眾參與環保渠道的重要成果,同時也成為企業展示治污水平和社會責任的重要窗口。
排污口由廠內搬到廠外,讓公眾成為取樣、檢測的“新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