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一季度,全省水環境質量形勢較為嚴峻,國控地表水斷面中優良水體比例明顯下降,劣于五類水體比例出現上升。對此,省環保廳高度重視,圍繞不達標斷面加大督查督辦力度,強化水環境日常管理,深化流域治污水平,堅決遏制區域水污染反彈趨勢。
數據顯示,國控地表水考核斷面中,2018年第一季度水質優良(Ⅰ-Ⅲ類)比例為50.6%,較去年同期下降8.4個百分點;劣于五類水體斷面比例為7.2%,較去年同期下降1.2個百分點。17市中,棗莊、濰坊、濟寧、泰安4市水質優良比例未達到省級分解的年度目標,濱州、菏澤、淄博(受上游影響)3市劣于五類水體斷面比例未達到省級分解的年度目標。有20個國控地表水考核斷面水質未達到年度目標要求,其中濟寧7個,棗莊、濱州各3個,泰安、菏澤各2個,淄博、萊蕪、日照各1個。國控入海及省控河流中,有32.8%的斷面水質未達到年度目標或劣于五類,其中煙臺、濱州2市超標斷面均為5個;濟南、青島、淄博、棗莊、東營、濰坊、濟寧、泰安、威海等9市各1個。
從調查分析情況看,水質惡化的原因主要有兩個方面:主觀方面,少數地區企業超標排污等環境違法行為時有發生,影響了下游斷面水質;同時,個別縣(市、區)對河道清淤、黑臭水體綜合整治、農田退水等情況未給予妥善應對處置,也造成部分斷面水質出現波動。客觀方面,自去年冬季以來,我省局部地區旱情持續,降雨量同比偏少30%以上,海河流域、半島流域因生態基流大幅減少導致水質出現波動甚至接近斷流;淮河流域受南水北調調水常態化影響,南四湖、東平湖周邊地區含氟地下水與地表水的交換進一步加劇,也造成部分河流氟化物指標出現波動或超標。
針對這一嚴峻形勢,省環保廳每月開展水環境形勢分析,定期分片組織召開水污染防治工作座談會,以專項行動方式對15處國控、入海、省控斷面治污進展情況開展現場檢查,向各市通報發現的突出水環境問題并提出整改要求。針對頻繁出現超標的斷面,先后向有關市發出預警(督辦)函32期,對4個超標斷面進行“掛號”管理,對2個責任縣(區)涉水建設項目實施區域限批,督促各級各部門落實環境保護責任、遏制污染反彈趨勢。有關市、縣積極落實省級有關要求,依法對超標排污企業實施頂格處罰,責令限期達標;加強對重點污染源的排查和監管,加快提升污水收集及處理能力,并綜合采取底泥生態清淤、封堵處理農田退水等方式,努力實現斷面水質穩定達標。
經過努力,3月份,我省國控地表水考核斷面水質優良比例提升至60.2%,劣于五類水體斷面比例控制在3.6%,達到并優于國家年度約束性指標要求,水環境質量整體呈好轉趨勢;但由于1至2月份水質相對較差,按照一季度均值評價,與國家要求相比還存在一定差距。
下一步,省環保廳將在已采取工作措施的基礎上,堅持問題、目標、考核“三個導向”,進一步積極作為、科學施策,切實抓好流域水質保障和水污染防治重點工作督導,確保水環境質量持續改善。繼續深入實施水環境目標管理。
堅持目標導向,督促各市嚴守省級分解的年度水質優良比例、劣于五類水體斷面比例兩項約束性指標,結合“河長制”綜合考核等工作逐一壓實責任;采取預警、通報、掛號、限批、約談等方式,打好“組合拳”,對不達標斷面盯緊抓牢、跟進督辦,就工作推進不力、責任履職不到位導致斷面水質長期超標的,依據相關規定提出問責建議。
推進企業全面深化污染治理。針對氟化物、總磷、總氮等重點因子指標,在修訂的流域排放標準中進一步提標加嚴,建立更加嚴格的流域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體系,倒逼企業深化治污水平;實施印染、制革、制藥等三大行業清潔化改造,削減排放總量、減輕達標壓力;深入實施排污許可制,落實企業自我治污、自我監測、自我申報的主體責任,逐步實現“一企一證、持證排污”的精準管理模式。
健全水環境質量改善長效機制。繼續開展“水十條”年度評估工作,經省政府同意后向社會公開;出臺水環境質量排名辦法,定期發布市、縣級水環境質量排名,鼓勵先進、激勵后進;組織開展全省流域環境質量生態補償,對達標及水質提升斷面予以獎勵,對超標及水質惡化斷面征收賠償。
加大執法監管力度。結合國家強化督查、省級環保督察和環保專項行動、環境問題重點督查等工作,持續加大對違法企業打擊力度,對超標排污、偷排傾倒的,該罰的罰、該限的限、該停的停、該關的關,并將企業違法行為納入全省環境信用評價管理系統,定期向金融、證券等監管部門通報企業情況,始終保持對環境違法行為“零容忍”的高壓態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