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京津冀及周邊地區(qū)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要求,我省于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開展秋冬季大氣污染攻堅行動。截至3月底,攻堅行動已結束,我省圓滿完成國家下達的目標任務。
從空氣質量改善情況來看,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7個傳輸通道城市空氣質量總體情況相比去年同期全面改善,均全面完成了PM2.5濃度和重污染天數的改善目標。其中,SO2平均濃度為26μg/m3,比去年同期改善36.6%;NO2平均濃度為49μg/m3,比去年同期改善5.8%;PM10平均濃度為129μg/m3,比去年同期改善15.7%;PM2.5平均濃度為73μg/m3,比去年同期改善22.3%。改善幅度均高于全省和非傳輸通道城市平均水平。
從攻堅行動重點任務完成情況來看,7個傳輸通道城市空氣質量監(jiān)測網絡體系建設穩(wěn)步推進,共建設了67個城市站,103個縣級站。共摸底排查“散亂污”企業(yè)55227家,其中清理取締類19467家,整改提升類35760家,占全省排查并完成整治“散亂污”企業(yè)數量的65.0%。共完成氣代煤電代煤改造57.04萬戶,超額完成國家下達的任務。共完成淘汰燃煤小鍋爐15704臺,占全省數量的40.3%;368臺單機10萬千瓦以下燃煤小機組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占全省數量的44.8%;368臺10蒸噸以上鍋爐均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占全省數量的32.2%。組織開展了工業(yè)企業(yè)無組織排放狀況摸底排查工作,建立了無組織排放改造全口徑清單,對未落實無組織排放控制要求的企業(yè),依法予以處罰,實施停產整治,納入冬季錯峰生產方案。實施重點行業(yè)VOCs專項治理,完成1134家重點工業(yè)企業(yè)VOCs治理工作,超額完成《攻堅行動方案》任務目標。截至2018年3月31日,7市已完成電力、鋼鐵、水泥等重點行業(yè)813家排污單位的排污許可證核發(fā)工作。均出臺了錯峰生產調控措施實施方案,共確定2013家錯峰生產調控企業(yè)名單。7市加油站于2017年10月1日全面銷售國VI標準汽柴油,禁售普通柴油,并嚴查貨車超標排放行為,強化工程機械污染防治。7市均建立了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措施項目清單,對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開展修訂。均啟動大氣重污染成因與治理攻關項目,“一市一策”跟蹤研究,開展精細化來源解析。
從生態(tài)環(huán)境部(原環(huán)境保護部)強化督查組、巡查組、特別機動組等督查交辦問題整改情況來看,2017年4月7日至7月28日期間,強化督查組在我省共檢查企業(yè)12355家次,發(fā)現存在環(huán)境問題企業(yè)8241家次,目前已整改完成8233個,完成率99.9%。2017年9月8日至2018年3月31日期間,強化督查進入秋冬季攻堅行動強化督查階段,攻堅行動強化督查組在我省共檢查點位34412個,共發(fā)現問題1907個,目前已整改完成1904個,完成率99.8%。自2017年10月起,全省環(huán)保系統(tǒng)共抽調194名執(zhí)法人員分成17個組開展了為期5個月的省級強化督查、巡查,截至2018年3月26日,強化督查過程中共檢查污染源23620處,發(fā)現問題6321個,問題發(fā)現率26.8%;同時,對督查發(fā)現問題整改情況進行了巡查,共巡查污染源3730處,巡查覆蓋率59.0%,已完成整改的有3229處,整改完成率86.6%。
我省制定的《山東省落實〈京津冀及周邊地區(qū)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將國家要求我省7個傳輸通道城市落實的10項任務由7個市擴大到全省17個市。攻堅行動督查、巡查范圍也從7個市擴大到全省17個市。
秋冬季,10個非傳輸通道城市SO2、NO2、PM10、PM2.5分別為22μg/m3、41μg/m3、110μg/m3、60μg/m3,同比分別改善33.3%、2.4%、6.0%、16.7%。非傳輸通道城市空氣質量明顯改善對于全省完成2017年國家下達的PM2.5平均濃度61μg/m3年度目標任務發(fā)揮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2018年是未來3年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zhàn)和打贏藍天保衛(wèi)戰(zhàn)的起始之年。下一步,省環(huán)保廳將進一步加強對非傳輸通道城市管控力度,鞏固區(qū)域大氣治理成果。將調整產業(yè)結構、優(yōu)化能源結構,以嚴格的環(huán)境標準和管理政策倒逼高污染、高耗能行業(yè)實施深度治理或轉型升級。同時,加強工業(yè)污染防治,加快推進重點行業(yè)VOCs治理和燃煤鍋爐超低排放改造等。加強機動車污染防治,積極構建綠色交通體系。并將進一步加強預報預警能力建設,完善應急工作機制體制,切實做好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