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態環境部向全社會通報《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情況終期考核結果。通報稱,經過5年的努力,《大氣十條》確定的45項重點工作任務全部按期完成。經考核,山東等15個省份考核等級為優秀。
2013年,國務院發布《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以下簡稱《大氣十條》),著重強化以細顆粒物(PM2.5)為重點的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為當前和今后一段時間的工作指明了方向。通報稱,《大氣十條》實施5年來,在黨中央、國務院堅強領導下,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思想統一、態度堅決、行動有力,扎實推進各項政策措施。初步建立齊抓共管的治理格局,產業、能源結構得到優化提升,重點行業和領域治理力度不斷加大,環境法治保障更加有力,大氣環境管理能力穩步提升。
通報稱,根據《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情況考核辦法(試行)》(國辦發〔2014〕21號)的要求,生態環境部會同發展改革委等部門,對全國31個省(區、市)貫徹實施《大氣十條》情況進行考核,并根據各省(區、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約束性指標年度任務完成情況對《大氣十條》考核結果進行了修正。經考核,北京、內蒙古、黑龍江、上海、浙江、福建、山東、湖北、湖南、海南、四川、貴州、云南、西藏、青海等15個省份考核等級為優秀;天津、河北、遼寧、吉林、江蘇、廣東、重慶、新疆等8個省份考核等級為良好;山西、安徽、江西、河南、廣西、陜西、甘肅、寧夏等8個省份考核等級為合格。
近年來,山東省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指引下,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堅持“走在前列”目標定位,攻堅克難、持續發力,全省空氣質量實現持續改善。
2017年,全省細顆粒物(PM2.5)、可吸入顆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平均濃度分別為57、106、24、37微克/立方米,分別同比下降13.6%、11.7%、31.4%、2.6%,分別比2013年下降41.8%、33.8%、66.2%、22.9%,其中PM2.5超額完成了國家“大氣十條”考核下達的改善目標(比2013年下降20%左右)和我省《二期行動計劃》確定的階段性改善目標(比2013年改善35%左右);“藍天白云,繁星閃爍”天數平均為275.4天,同比增加26.5天;重污染天數平均為14.9天,同比減少8.2天,比2013年減少45.9天,減幅達75.5%;各項主要空氣質量指標均達到2013年以來的最優值,SO2、NO2年均濃度達到國家環境空氣質量二級標準。與周邊省份相比,我省2017年PM2.5平均濃度在京津冀晉魯豫六省(區、市)中最低,比2013年下降的比例在六省(區、市)中最大。
2018年是未來3年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和打贏藍天保衛戰的起始之年,也是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開局之年。全省環保系統將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精神,按照全省生態環境保護大會暨“四減四增”三年行動動員大會的決策部署和要求,以更大決心和力度,堅定不移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答好生態環境保護歷史性答卷,為美麗中國建設作出山東應有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