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黨中央、國務院審核同意,5月29日,《山東省貫徹落實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正式印發。全省各級各部門迅速行動,落實整改方案,壓實工作責任,全面推進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工作。截至7月15日,我省根據督察反饋意見細化分解的主要問題,已完成23項,其余任務正全力推進。
目前,全省各級各部門正穩步推進,扎實開展環保督察整改工作。主要工作可以概括為“細化分工建檔案,調度銷號回頭看,督導檢查傳壓力,通報公開百姓驗”四句話。
具體來說,“細化分工建檔案”是指,指導各市和省直相關部門對整改方案進行分解細化。確保每一個整改任務有目標、有措施、有時限、有方案、有考核,形成完整的閉環,同時實行環環留痕、周周調度,建立健全檔案,準確把握各地整改進度,及時發現問題。
“調度銷號回頭看”,主要表現在強化日常調度,對完成整改任務的督促其盡快銷號,對有異議的做出說明,并派出督導組進行明察暗訪;對完成銷號的及時組織回頭看,開展第三方評估,并進行備案,確保整改工作落到實處。
“督導檢查傳壓力”,則是由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督導檢查工作方案》,明確“省級領導分工督導,省直部門包案督辦,市級黨委、政府負責落實”,進一步將壓力層層傳遞。
“通報公開百姓驗”,意思是大力宣傳各地各部門推進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的決策部署、政策措施、整改方案及具體落實等情況。對已通過驗收的整改任務,要求各地將整改任務內容、目標、措施、效果等要素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同時,進一步發揮環保督察熱線作用,凡是涉及到死灰復燃的嚴肅追究,真正做到“人民群眾不滿意決不放過”。
此外,我省建立了上下聯動左右協同的整改工作格局,整改清單化調度和銷號制度,實地核查和督辦機制,舉一反三抓整改機制,協同工作機制以及新聞宣傳、公開制度和通報、簡報制度等機制,為推進環保督察整改工作夯實了基礎。
2017年12月26日,中央環保督察組向山東省反饋督察意見后,我省立即對督察反饋意見指出的問題進行了細化分解,形成《山東省貫徹落實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反饋意見整改任務責任分工》,并迅速啟動《山東省貫徹落實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編制工作。2018年1月31日,《整改方案》經省政府常務會議、省委常委會會議審議通過后上報國務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