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委、省政府關于開展環保督察工作部署,2017年3月26日至4月18日,省環境保護督察組第三組對我市開展了環保督察;6月5日,反饋了督察意見。全市上下高度重視,把省環保督察問題整改作為深入落實“生態立市”戰略,進一步提高生態環保水平的一次重大機遇,以嚴的標準、實的作風、硬的措施,狠抓問題整改工作。
一、增強政治意識責任意識狠抓整改任務落實
(一)提高政治站位,強化組織領導。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同志高度重視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工作,多次做出指示批示,要求全市上下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抓好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作為旗幟鮮明講政治,踐行“四個意識”,向黨中央看齊的具體行動。成立了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同志掛帥的全市環境突出問題綜合整治領導小組,統籌全市的環境保護突出問題整治工作。為做好省環保督察問題整改工作,我市又成立了由市政府主要領導同志任組長的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督察推進整改工作;成立了由市政府分管領導同志任組長的問責工作領導小組,對省環保督察移交的問題線索深入調查,依法依規調查處理。各級各有關部門迅速行動,成立了問題整改領導小組,主要負責同志為第一責任人,主動認領,強化措施,認真整改,在全市上下形成層層傳導壓力、層層壓實責任、層層狠抓落實的工作格局。
(二)明確任務清單,實行掛賬銷號管理。針對省督察反饋意見,我市迅速制定了《日照市貫徹落實省環境保護督察組第三組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經十三屆市委常委會第12次會議、市政府第9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建立了問題整改清單,包括32大類、152項具體整改措施,全部明確了整改目標、整改措施、整改時限、責任單位;清單涉及的7個區縣及30個部門、單位,都積極主動認領責任,并進一步細化落實到具體企業、具體污染源,做到一個問題、一套方案、一名責任人、一抓到底,不獲全勝、決不收兵。
(三)強化市級督察,倒逼問題落實。實行掛圖作戰、掛圖督戰,嚴格對賬銷號,狠抓整改落實。一是在全省率先開展“回頭看”行動。2017年6月5日省環保督察意見反饋后,我市迅速行動,組織開展了省環保督察“回頭看”行動,采取“三不三直”的方式,對省環保督察交辦問題進行全面督察,加快問題整改。二是迅速啟動聲勢浩大的市級環保督察。自7月10日起,我市參照中央和省環保督察模式,由市人大、市政協相關委室在職正處級領導干部任組長,從市督查考核局、市監察局、市環保局抽調人員組成三個督察組,集中一個月的時間開展了市級環保督察,直擊突出環境問題要害,倒逼省環保督察問題解決。三是借力中央環保督察“東風”開展回頭看。9月10日中央環保督察結束后,我市第一時間組織開展了市級環保督察“回頭看”活動,將中央、省環保督察交辦問題全部納入督察重點,嚴格現場核查。12月26日,中央第三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山東省情況反饋會召開以后,我市又迅速成立了6個督察組,按照“雙隨機、一公開”和“三不兩直”的方式開展督察。四是馳而不息抓整改。為加大整改落實,根據市委第21次常委會議、市政府第18次常務會議要求,2018年1月16日至19日,我市又組織開展了市級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整改落實“回頭看”行動,對省環保督察重點督察事項逐一現場核查、逐一督導落實,做到“見人見事見責任”。3月2日,我市組織召開了全市突出環境問題綜合整治暨全市環保工作會議,出臺了《關于全力抓好環保督察問題整改全面打響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關于全力組織實施六大環保提升工程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的工作方案》,全面實施“藍天、清水、凈土、綠盾”四大行動。從4月份開始又成立了五個組,開展了2018年市級環保督察暨春季環保執法“利劍”行動,采取區縣異地交叉執法形式,按照“三不兩直”和“雙隨機一公開”原則,重點對中央、省、市三級環保督察問題進行“回頭看”,倒逼問題整改,鞏固環保督察成果。截至目前,省環保督察期間交辦的324個具體問題,已完成306個,完成率94.4%,正在整改的18個;省環保督察反饋的七大方面20項問題,已完成或基本完成17項,3項正在加快整改。
(四)嚴格督察問責,狠抓責任落實。在省環保督察期間,我市嚴格按照督察組要求,立行立改,共關停取締非法企業100家,責令整改777家,立案處罰113家,罰款985.4萬元,拘留18人,約談63人,移交區縣問責109人次,問責102人。我市成為全省十個省級督察市中,力度最大、處理最嚴、問責最多的市。省環保督察進駐結束后,針對移交的七方面問題線索,我市全部進行了細化分解,并納入歷次市級環保督察及“回頭看”重要內容,結合突出環境問題綜合整治、塑料顆粒專項執法等行動,加大問責追責力度,倒逼問題整改、責任落實,立案處罰35家,整改企業45家,關停散亂污企業572家,罰款231萬元,拘留15人,約談34人,問責23人(其中正科級6人,副科級8人),以督察問責倒逼責任落實,措施落地。同時,通過召開新聞發布會、電視問政等方式,發揮電視、網絡等媒體作用,曝光典型環境違法案例,震懾了環境違法行為,形成全社會廣泛關注、群眾熱議的環保督察氛圍。
(五)突出綜合整治,狠抓長效監管。借助中央、省、市三級環保督察,舉一反三,由點到面,推動全市突出環境問題自查自糾的深入開展,制定出臺了《日照市2017年環境保護突出問題綜合整治攻堅實施方案》,分解落實了4類、14大項工作任務。本著既回應群眾合理訴求,又充分考慮群眾和企業生產生活的原則,在全省第一個出臺了《日照市規范整治“散亂污”企業指導意見》和《日照市橡膠制品等6個行業環境準入指導意見》,對環保突出問題整改進行分類指導、科學處置。
二、省環境保護督察組反饋意見整改進展情況
按照省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反饋意見整改要求,精準發力,強化舉措,舉一反三,綜合施策,全力推進各項整改任務的落實。
(一)深入貫徹落實國家環境保護決策部署
1.把生態文明建設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面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堅定不移實施“生態立市”戰略,加快推進生態文明體制機制改革,深化綠色發展。去年以來,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同志主持召開的高規格、大范圍的環保工作會議超過8次,作出批示36次,深入現場檢查調研20余次。市人大、市政協定期組織環保專題視察、調研,我市首部地方環保法規《日照市飲用水源地保護條例》已通過省人大審議,將于2018年7月1日起施行,《日照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納入2018年市人大立法計劃。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讓生態保護成效與干部職務升降、財政收入增減、社會輿論毀譽掛起鉤來,讓發展經濟是政績、保護生態也是政績的理念,真正溶化到每一個干部的血脈中。全市上下形成了“黨委政府領導、人大政協監督、各部門齊抓共管、全社會共同參與”的環保工作大格局。
2.落實環境保護工作責任。嚴格執行《日照市各級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環境保護職責分工(試行)》,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堅持管發展必須管環保,管行業必須管環保。印發了《進一步深化網格化環境監管工作實施方案》,建立完善市、縣、鄉、村四級網格化監管體系,確定了一級網格1個,二級網格6個,三級網格58個,四級網格1852個。明確各級網格的職責范圍,加快建立“全面覆蓋、層層履職、網格到底、責任到人”的網絡化環境監管體系。
3.健全環境保護考核評價和責任追究體系。將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作為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考核的重要內容,進一步加大考核權重,強化指標約束,把生態環境質量“只能更好、不能變壞”作為一條底線,督促各級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牢固樹立正確的政績觀,履行環境保護工作職責。出臺了《關于開展領導干部自然資源離任審計試點工作的實施意見》《誡勉談話實施辦法(試行)》《日照市環境保護約談辦法》等,在全市范圍內建立壓力傳遞、責任傳導工作制度,建立健全長效機制。
(二)全面提升生態日照建設
1.科學劃定生態紅線。出臺了《關于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實施方案》,完成了日照市省級生態紅線劃定工作。我市國土面積的23.32%列入省級生態紅線,居全省第一。圍繞守好生態紅線,加強制度建設和執行,特別是嚴格執行環評審批負面清單,堅決不要黑色、帶血的GDP。
2.深入實施林水大會戰。把林水會戰作為“生態立市”發展戰略的重中之重,統籌造林治水與環境保護的關系,推動生態日照建設。在林業方面,完成投資26億元,造林31.9萬畝,林木綠化率達到42.5%,高出全省17個百分點,成功提前創建“國家森林城市”。在水利方面,全面落實了“河長制”,啟動了清清河流行動,已投資20.3億元,累計完成109條中小河流及鄉村河道溝溪治理,累計治理河道295公里,建設河道攔蓄水工程283處,新增蓄水1361萬方,相當于新建了一座中型水庫,取得了顯著的生態效益。堅持治河先治污,采取生物措施,建設人工濕地,增強水體自凈能力,已累計治理黑臭水體35公里,恢復河道生態環境。把清除河道垃圾、污泥作為重點,累計清理河床淤泥、垃圾501萬方,建成區已全面消除黑臭水體,全市重點河流水質全面向好。
3.強化生態功能區環境保護。在全市范圍內集中開展風景名勝區、濕地公園綜合整治行動,對各類生態環境破壞行為進行查處,加大治理力度,累計投入7000多萬元,對11處破損山體進行生態修復和綜合治理。直面問題、舉一反三,加大畜禽養殖污染治理力度,對畜禽養殖污染問題綜合施策、統籌協調、分類整治,避免“一刀切”。今年以來,全市共關停取締禁養區內畜禽養殖2481戶。已爭創國家級標準化示范養殖場12家、省級54家、市級147家。
4.加快推進生態文明體制改革。按照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部署,深入推動生態環保放管服、權力事項、環評制度改革、排污許可、費改稅等改革事項,加強政策銜接落地。進一步厘清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和公共服務事項,落實脫硫、脫硝和除塵環保電價政策,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提升企業污染減排的內生動力。出臺了《日照市環境空氣質量生態補償暫行辦法》,建立了大氣生態補償機制。扎實開展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按時完成了火電、造紙、鋼鐵、水泥行業核發工作任務,共核發排污許可證43張,為加快向以排污許可為核心的環境管理制度轉變奠定堅實基礎。
(三)加快能源結構、產業結構調整
1.嚴格落實煤炭消費減量替代制度,加強監測預警和考核。制定了《日照市2017年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工作方案》,確定了13條細化措施,明確了時間表、路線圖,進一步壓實工作責任。建立了煤炭消費預警機制和督導考核機制,加強通報預警。加大煤炭消費壓減力度。
2.嚴格控制項目準入。嚴格落實《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等國家產業政策,嚴格控制產能過剩行業新增產能。除承擔民生保障任務熱電聯產項目外,全市范圍內不得核準、備案其他新建、改建、擴建燃煤項目。新上耗煤項目必須實行煤炭消費減量替代,并且在實施范圍、替代標準等方面從緊、從嚴把握。
3.加快淘汰落后產能,積極化解過剩產能。按照國家和省確定的淘汰落后產能階段性目標任務,制定了實施方案,將年度目標任務進行分解落實,并加強督導檢查。
(四)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
認真落實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個“行動計劃”和實施方案,堅持綜合施策,標本兼治,精準發力,進一步提升污染防治的科學性和精準度,切實改善環境質量。
1.精準施治,全面提升空氣環境質量。去年以來,會同中科院大氣物理研究所,組織專業技術人員100余人,開展了大氣污染源調查,共排查出各類環境問題260個,污染源3700多個,基本摸清了污染現狀。在此基礎上,研究下發了《日照市2017年藍天保衛戰集中攻堅行動總體方案》,全面打響了“揚塵污染”“燃煤污染”“工業污染”“機動車船污染”和“面源污染”綜合整治攻堅五大戰役,設立45處戰場,分線作戰、務求全勝。在燃煤污染綜合整治攻堅戰方面,堅持科學施治、分類施治,發揮科技示范、試點帶動作用,確保穩妥推進,實現共贏。燃煤鍋爐整治的工作重點、難點是關停淘汰沿海養殖燃煤小鍋爐,該類鍋爐數量多、分布廣,關乎水產養殖行業發展和群眾切身利益,處理不慎極易引發群體性事件。在摸底排查和廣泛宣傳發動的基礎上,先后在東港區、山海天旅游度假區開展了7種煤改清潔能源的試點工作,提供多套改造方案供養殖戶自愿選取,并發動黨員帶頭開展試點。通過限時補貼,提高群眾改造積極性,積極爭取財政部門支持,拿出專項補貼資金1500萬元用于沿海養殖燃煤小鍋爐淘汰補貼,減輕養殖業務的負擔。截至目前,2112臺10蒸噸/小時以下燃煤鍋爐全部實現“清零”。在工業污染綜合整治攻堅戰方面,7臺燃煤機組和11臺10蒸噸/小時以上燃煤鍋爐完成了超低排放改造或關停,73個高架源已全部安裝在線監測設施并與環保部門聯網,關停取締磚瓦窯35家。共摸排“散亂污”企業數1090家,已基本完成清理整治。在機動車船污染治理攻堅戰方面,65家加油站完成三次油氣回收治理,符合安裝油氣回收在線監測系統條件的加油站已全部完成安裝。2017年,我市“藍天白云,繁星閃爍”天數311天,居全省第4位,同比增加11天;市區空氣PM2.5、PM10、SO2、NO2年均濃度分別為48μg/m3、87μg/m3、16μg/m3、36μg/m3,其中,SO2和NO2達到國家環境空氣質量一級標準,PM2.5、PM10同比分別改善12.7%、13.9%,為2013年以來最好水平;優良天數比例為76.0%,同比提高了11.3個百分點,提升幅度居全省首位;獲得省級生態補償資金4982萬元,創歷史最好水平,居全省第二位。今年以來,在去年治污成效明顯的基礎上,我市持續發力、連續攻堅,部署開展了“藍天、清水、凈土、綠盾”四大行動,啟動了新一輪市級環保督察暨環保執法利劍行動,開展了重大活動保障、水源地整治、六大環保提升工程等一系列工作,推動全市環境質量持續改善。PM2.5、PM10、SO2濃度分別同比改善11.3%、7.5%、21.1%,NO2濃度保持穩定。
2.精細管理,全面提升水環境質量。在精細管理上下功夫,實行“一河一策”,打響水環境綜合治理攻堅行動。市長、分管副市長先后召開流域治理推進會、河長制工作推進會等會議,傳導壓力、部署任務、督導落實。先后印發了《日照市水污染防治控制單元達標方案》《日照市重點河流河道河長制工作實施方案》《日照市納污坑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關于進一步做好納污坑塘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為強化流域治理提供了有力技術支撐。共發出29封對市級、縣級河長的“致河長一封信”,分別提出存在的問題,對下一步河長工作提出工作建議,幫助各河長單位開展工作。按月編發日照市重點河流水質通報,并在網站公示水質情況。在日照電視臺開辟曝光專欄,及時曝光流域污染突出問題,目前,已曝光6期60余項問題。針對流域水質反彈問題,已約談分管區縣長(主任)和鄉鎮黨委書記15人,倒逼責任落實。目前,沭河夏莊斷面、國控傅疃河大古鎮斷面實現穩定達標。
3.精確施策,全面提升土壤環境質量。一是率先制定出臺實施方案。在全省率先印發了《日照市土壤污染防治實施方案》,對我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作出全面部署。二是有序開展各項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在去年全面摸清場地污染的基礎上,全面開展農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詳查。扎實開展土壤污染重點行業企業空間位置遙感核實工作,對我市312家企業進行全面核查。三是加強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工作。通過召開固體廢物管理及業務培訓會議、開展危險廢物規范化督查考核,督促指導企業不斷加強對危險廢物產生、貯存、轉移、處置等各環節的管理,有效遏制危險廢物污染土壤環境現象的發生。四是扎實開展危險廢物環境管理突出問題綜合整治工作。加強與公安、海關、海事等部門的協作配合,嚴厲打擊危險廢物違法犯罪行為,始終保持打擊危險廢物環境違法行為的高壓態勢。截至目前,土壤環境質量保持穩定。
(五)強化環保執法監管
1.完善環境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在司法聯動方面,市中級法院出臺了《關于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為全市環境保護突出問題綜合整治工作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圍繞依法嚴懲污染環境、破壞資源犯罪作出明確規定,鼓勵環境公益訴訟,堅決維護公眾合法環境權益。在公安聯動方面,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公安環保聯勤聯動工作的通知》,進一步規范環境違法案件移送受理程序,提高偵辦、鑒定、起訴、判決效率,依法從快從嚴從重打擊環境犯罪行為。在環保執法方面,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完善執法聯動機制推進法治環保建設的意見》,全面推行執法聯動工作機制。
2.加大環保違法行為打擊力度。一是對超標排污的企業,一律嚴格處罰、限期整改;限期不達標的,堅決停產治理;對環境違法犯罪行為,堅決向公安部門移交,讓污染企業付出沉重代價,讓企業在環保方面“不敢違、不能違、不想違”。二是加大輿論監督力度,對違法主體進行曝光。在電視、報紙等新聞媒體開設環保曝光專欄,連續對環境違法行為進行公開曝光,讓違法行為無所遁形。今年以來,共曝光各類環境違法行為100余起。三是深入開展專項行動。定期組織開展行政執法后督察、污染源隨機抽查和環境監察稽查工作,圍繞偷排偷放、暗管排污等重點領域開展聯合執法,倒逼企業積極“環保向善”。2017年以來,全市共實施環境行政處罰案件458起,罰款3138萬元,處罰案件數量、罰款金額分別比去年增長41%、87%,按日連續處罰1起,查封、扣押120起,限產、停產11起,移送拘留83起,涉嫌污染犯罪移送公安機關12起,有力打擊了環境違法犯罪行為。
3.加大環境違法行為聯合懲戒力度。完善企業環保信用評價體系,通過限制市場準入、限制融資行為、停止政府優惠政策、執行懲罰性水價電價等懲戒措施,進一步提高排污單位及其法人的環境違法成本。
三、存在問題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雖然我們圍繞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做了大量工作,但仍存在一些短板,面臨不少困難和挑戰。如:長期積累的空氣質量改善任務壓力大,網格化監管體系特別是鄉鎮、社區環保監管力量薄弱等。下一步,我市將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導,不折不扣地貫徹中央各項決策,落實省委部署要求,加快補齊生態環境短板,全面提升生態環境保護水平,為建設美麗山東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一是確保完成整改任務。堅持工作力度不減,措施手段更硬,繼續實行定期調度督導制度,切實強化對整改任務落實情況的明察暗訪,加大對重點難點問題的協調推進力度。對已經完成的整改任務,鞏固成果,嚴防反彈;對正在推進的整改任務,明確具體的時間節點,倒排工期,掛賬督辦;對長期堅持的整改任務,常抓不懈,一抓到底,抓出成效。
二是集中整治突出問題。堅持問題導向,集中開展突出環境問題攻堅行動,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扎實開展水污染治理,對重點區域、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進行大排查大檢查,全面梳理環境突出問題和環境風險隱患,嚴格落實“環境質量只能變好、不能變壞”的約束性要求,進一步推動我市環境質量持續改善。
三是加快生態環保體制改革。認真落實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制度,按照抓發展也要抓環保、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進一步夯實黨委、政府及相關部門的環境保護責任。結合正在推進的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健全條塊結合、各司其職、權責明確、保障有力、權威高效的環境保護管理體制,切實落實對各級政府及其相關部門的監督責任。
四是推動全市綠色發展水平再上新臺階。深入實施“生態立市”戰略,堅決走生態優先、綠色發展之路。嚴格落實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層層分解任務目標,明確責任、強化落實,把環保壓力層層傳導到位。健全問責機制,對不顧生態環境盲目決策、生態環保工作不力、導致嚴重后果的,嚴肅執紀問責。
特此報告。
中共日照市委 日照市人民政府
2018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