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針對環境空氣自動監測數據造假問題,生態環境部聯合山西省政府對臨汾市政府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此前,司法機關已對涉案者依法做出了判決。
臨汾市環境空氣質量監測數據造假是有組織、有預謀的蓄意犯罪。出現監測數據造假的案件,地方政府工作明顯失察,存在履職不力、對環保高壓線不敏感、不警醒問題,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環保高壓之下,要求的是整治措施的高標準、嚴執行。然而,今年以來,不少地方屢屢曝出在“監測數據上搞整改”。有的地方靠設置機器增氧、給采樣器“戴口罩”,玩“臨時達標”;有的地方不查處問題,反賴群眾舉報不實;有的地方認為環保督查一陣風,風頭過了再開工……
凡此種種,讓原本針對性強且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打了折扣,甚至根本得不到落實。這背后暴露出的是一些地方和單位沒有真正樹立生態文明理念,片面追求政績,不在污染防治上下功夫,卻在監測數據上動手腳,弄虛作假,嚴重違背中央要求,觸犯法律紅線。其后果是掩蓋問題、誤導政府決策、干擾污染治理工作。
環保造假,掩蓋環境污染的同時,還制造了另一種“污染”:政府公信力之“霾”。一個地方或部門,如果從靠造假應付上級檢查中嘗到了甜頭,久而久之,難免會讓這種惡劣的風氣彌漫到其他領域,甚至會影響一個地方、一個部門的政治生態。
沒有鐵腕治污的決心,就難有環境治理的進步。對環境監測數據造假行為,環保執法不但要敢于亮劍,更要敢于“手起刀落”,讓造假者付出慘痛的代價,同時強化“終身追責”,讓環保高壓線永遠帶電。面對環保約談,地方干部特別是主要負責人應勇于擔責、聞過則喜,把壓力化為動力,積極行動、努力整改,推動環境治理取得突出成效,守護好一方綠水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