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0年,全省PM2.5平均濃度力爭比2015年下降35%,設區的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平均比例達到62%;重點流域水質優良比例達到61.5%,設區的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達到或優于Ⅲ類比例總體高于98%……
日前,山東省委、省政府出臺《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要求以更高的標準、更大的力度、更實的舉措、更嚴的執法,全地域、全過程、全方位加強生態環境保護。
污染防治三大戰役怎么打?
《實施意見》提出,藍天保衛戰不僅要打好,更要打贏。山東省要求,2018年底前,“散亂污”企業及集群要整治到位,全面淘汰10蒸噸/小時以下燃煤鍋爐,7個傳輸通道城市基本淘汰35蒸噸/小時以下燃煤鍋爐。
以打好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戰為抓手,統籌開展車、油、路治理和機動車船污染防治。2019年7月1日起,全省實施機動車國六排放標準。深化道路施工、餐飲油煙等面源污染整治,嚴禁露天焚燒秸稈。加強重污染天氣應急聯防聯控,每年組織制定錯峰生產調控方案,到2020年各設區的市重污染天數比2015年減少25%以上。
在水污染防治方面,山東省明確,以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黑臭水體治理、渤海區域環境綜合整治、農業農村污染治理為重點,著力打好碧水保衛戰。2019年底前,全面排查和整治縣級及以上城市水源保護區內的違法違規問題。到2020年,各設區的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消除比例達到90%以上。
圍繞推進凈土保衛戰,重點加強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復。2018年底前完成農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詳查;2020年底前完成重點行業企業用地污染狀況調查和耕地土壤環境分類清單編制。
生態保護與修復如何推進實施?
為全面加強生態保護與修復,《實施意見》提出,按照應保盡保、應劃盡劃的原則,將生態功能重要區域、生態環境敏感脆弱區域等納入生態保護紅線。
按照計劃,山東省將于2018年底前完成全省生態保護紅線優化工作;2020年底前完成勘界定標。制定實施生態保護紅線管理辦法、生態保護修復方案,建設生態保護紅線監管平臺。全面排查違法違規擠占生態空間、破壞自然遺跡等行為,制定治理和修復計劃并向社會公開。
針對自然保護區領域突出生態問題,持續開展“綠盾”監督檢查專項行動,2020年底前,45個省級及以上自然保護區核心區和緩沖區內的違法違規建設項目全部處置到位并完成生態恢復。
統籌山水林田湖草系統治理,推動實施泰山山水林田湖草生態保護修復工程國家試點,支持長島生態文明綜合試驗區建設。推進濕地保護與修復及水土流失、荒漠化綜合治理等,推動耕地、森林、河流、湖泊、海洋休養生息。
《實施意見》要求,2019年底前,完成區域空間生態環境評價,各級黨委、政府要將“三線一單”作為綜合決策的前提條件,在地方立法、政策制定、規劃編制、執法監管中不得變通突破、降低標準,對不符合、不銜接、不適應的,于2020年年底前完成調整。
怎樣完善生態環境治理體系?
《實施意見》明確,進一步改革完善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全面加強黨對生態環境保護的領導。
山東省要求,嚴格生態環境質量管理,生態環境質量不達標區域的市、縣級政府,要于2018年底前制定實施限期達標規劃。各市、各有關部門生態環境保護責任落實情況每年向省委、省政府報告。
山東省還將開展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實行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全面開展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加強生態文明建設重大決策部署的跟蹤審計。實行市縣鄉三級生態環境質量排名,強化通報、約談、限批等措施。完善省級環境保護督察體系,開展重點區域、重點領域、重點行業專項環保督察。
山東省將對各市黨委、政府和負有生態環境保護職責的省有關部門貫徹落實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決策部署不堅決、不徹底,履行職責不到位,污染防治攻堅任務完成嚴重滯后,區域生態環境問題突出的,約談其主要負責人。
《實施意見》還明確,要夯實企業環境污染治理的主體責任,強化監管約束,倒逼企業治污。將排污許可制度建設成為固定污染源環境管理的核心制度,實現“一證式”管理。實施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