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上午,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發布 《關于加強生態環境司法保護服務保障“四減四增”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大眾網記者注意到,《意見》主要從污染防治、生態保護與修復等方面發力,進一步完善相關措施規定,為我省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提供高效的司法保障。
據介紹,當前,環境保護工作已成為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之一,人民法院在加快推進生態環境保護進程中同樣肩負著重要職責和使命,環境資源審判也成為生態環境保護的重要一環。在此背景下,《意見》圍繞加快推進生態山東建設,服務保障我省“四減四增”工作目標實現,確保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在山東落地生根,提出了五大部分16條具體工作措施。
在服務保障結構調整方面,《意見》從助推產業結構調整、助推能源結構調整、助推交通運輸結構調整、助推農業投入結構調整等四個方面作出規定,目的是針對“四減四增”工作的各個方面,運用刑事、民事、行政、執行等不同手段服務保障結構調整。
在積極參與污染防治攻堅戰方面,《意見》從推動打贏藍天保衛戰、推動打好碧水保衛戰、推動打好凈土保衛戰等三個方面作出規定,在治理大氣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中進一步提升司法保障水平。
在推動生態保護與修復方面,我省是海洋大省,各類海洋開發建設行為較多;同時,我省還擁有眾多的自然保護區,保護區內生物資源十分豐富,為此,《意見》從加強海洋生態司法保護、加強自然保護區生態資源司法保護、加強生物多樣性司法保護等方面進行了規定。
在發揮司法引領作用方面,為更好提升生態環境保護水平,《意見》從發揮“精品案”教育引導作用、開展司法建議工作、推動公眾參與等三個方面,就努力打造精品案件、向政府企業和個人提出司法建議和法律意見以及公眾參與司法提出了要求。
在健全完善工作機制方面,《意見》從推進立案、審判與執行銜接機制、推進環境資源審判專門化機制、推動建立多元共治等三個方面作出規定,為“四減四增”和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提供高效的司法保障和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