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況
地表水方面。2018年,《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即“水十條”)確定的國控地表水斷面水質優良(Ⅰ-Ⅲ類)比例為62.7%,達到并優于年度約束性指標要求6.0個百分點,較去年同期改善7.3個百分點;劣五類水體控制比例為1.2%,達到并優于年度約束性指標要求6.0個百分點,較去年同期改善1.2個百分點。國控入海及省控河流中,有22.4%的斷面水質劣于五類,較去年同期上升3.4個百分點。
飲用水方面。2018年,全省52個地級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中,51個水質達到或優于Ⅲ類標準,全省達標率為98.1%,達到年度目標要求。
黑臭水體方面。2018年,全省各設區的市城市建成區范圍內的166個黑臭水體中,162個已整治完成,整治完成率為97.6%,其中濟南、青島2市完成率為100%,完成了年度任務。各設區的市中,濟南、青島、淄博、棗莊、東營、煙臺、濰坊、濟寧、泰安、威海、日照、原萊蕪、聊城、德州等14市均已消除或基本消除建成區黑臭水體。
近岸海域方面。2018年,我省近岸海域優良水質(一、二類海水)面積比例為84.2%,總體保持了穩中向好趨勢,海洋生態系統基本穩定,海域環境質量水平居全國前列。
二、主要工作情況
1.強化頂層設計。科學編制全省打好黑臭水體治理、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渤海區域環境綜合治理、自然保護區等突出生態問題整治等攻堅戰作戰方案,系統謀劃水污染防治攻堅的總體思路、主要目標、重點措施。配合制定實施《山東省全面實行河長制工作方案》、《山東省在湖泊實施湖長制工作方案》及省級河流、湖庫“一河一策”、“一湖(庫)一策”綜合整治方案,建立全省河湖管理保護體制和良性運行機制。
2.嚴格日常監管。每月全面剖析全省水環境形勢,研判國控、入海、省控等斷面水質變化趨勢,向相關部門進行通報,2018年發出預警(督辦)函近40期。針對部分斷面超標情況,以廳黨組名義向9市黨委、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專題致信,通報水環境形勢;對12個問題突出的縣(市、區)水污染治理工作進行重點調度,對4個責任縣(區)涉水建設項目進行區域限批。持續推進落實“水十條”重點任務,全省列入年度整治計劃的383家企業已全部或基本完成清潔化改造任務,9341家加油站地下油罐的防滲改造完成率達到98.7%,完成數量和完成率均居全國前列。
3.全力推進攻堅。打好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攻堅戰。聯合省水利廳開展全省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專項行動,截至2018年底,地級及以上地表水型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內439個問題已全部完成整治。打好黑臭水體治理攻堅戰。聯合省住建廳開展城市黑臭水體整治環境保護專項行動,實行“拉條掛賬、逐個銷號”,先后對淄博、濱州等9市82條黑臭水體逐一現場巡查,徒步巡河208.3公里,完成入戶調查問卷8312份,調查企業及污水處理廠(站)35家,發現問題183個。打好渤海區域環境綜合治理攻堅戰。聯合省直14部門印發實施《山東省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實施方案》,針對不能穩定達標入海河流逐一編制達標方案,75個入海排污口全部納入臺賬管理。2018年,全省近岸海域海水質量狀況保持穩定。